何建宗:內地教師資格 對港人在內地發展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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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踏入2019年,幾件有關港人在內地發展機遇的正面消息接踵而來。國家教育部今個月公布,港澳台居民只要符合學歷及普通話水平要求,並且無犯罪紀錄,便可考取中小學教師資格,在內地任教。雖然部分港人認為香港教師往內地任教的興趣不大,甚至對獲得內地教師資格的政治要求有所保留,但這安排反映港人進一步在內地獲得同等待遇,終究對港人是有利的。

此外,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最近也表示,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已經形成,有關配套實施方案正在制訂和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的規劃中,香港、澳門、廣州和深圳,可以定為中心城市。坊間相信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即將出台,但港人對於在內地發展真的準備好了嗎?

教師資格啟示:港生在內地職業限制

首先,內地教師資格對於內地教育學系港生而言十分重要。他們4年的讀書生涯既是學習知識,也是教師培訓。若他們因制度障礙而未能成為內地教師,是人才及資源浪費。

基於內地及香港教育制度的差異,他們當中不少希望留在內地任教。然而,根據「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在2017年10月完成的《港人內地讀書就業身分待遇問題研究》數據顯示,教育系港生過去無法考取內地教師資格證書,只能回港工作。他們頗有「國之內,境之外」的感覺,自己既是擁有國民身分,但又因來自香港而不能享受內地的同等對待。

國家主席習近平曾強調:「要為港澳青年發展多搭台、多搭梯,幫助青年解決在學業、就業、創業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政策背後亦貫徹港人與內地人享有同等待遇的原則,是促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及港人國民身分認同的重要措施。

縱使解決了港人任職內地教師的問題,現時內地某些行業對於港人仍存在一定就業限制,當中的突出例子包括法律行業。大陸法及普通法分別是內地及香港的法律體系,基於制度差異,法律系內地港生將來在兩地就業上也存在一定困難及局限。一國兩制青年論壇現正進行「內地高校香港畢業生出路去向研究」,發現法律系內地港生要回流香港執業是十分困難的事,因為法律體系的不同,他們需重新修讀香港的法律學位,並考本地執業試才能成為律師。

然而,他們若留在內地亦只能從事非訴訟和涉港澳的業務,不能像內地人一樣到法院工作或實習。在內地修讀法律的港生,畢業後在內地及香港兩邊也遇到執業資格限制,令他們未能完全發揮自己所長。

值得注意的是,往內地升學的香港學生愈來愈多,而他們畢業後在內地就業的前景值得我們關注。現時有大約1.5萬名香港學生在內地讀大學,平均每年有超過3000名港人到內地升學。而經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入學,就讀本地大學的新生則有約1.5萬人。往內地升學的香港學生有超過一半於廣東就讀,這批學生有數千人。簡單計算,每6個升讀大學的香港青年人,有1個會到內地升學,以上數據反映港人到內地升學的意願及融入程度已達一定水平。

內地港生也是香港青年的一部分,我們樂見有一批香港青年選擇在內地讀書、就業,也應注意內地的就業制度能否跟上步伐,以回應港人融入國家發展的需求。倘若個別學科的職業發展因內地和香港的制度差異而遇到阻礙,這不單是資源及人才的浪費,更會損害香港青年回內地讀書及工作的信心。

解決職業限制及就業障礙的同時,再隨着各項便利措施的推出,粵港澳大灣區也許會成為部分香港青年認真考慮去發展事業的地方。若他們以港澳同胞身分到內地定居和工作,這無可避免牽涉到福利的問題。本質上,公民要符合身分和地域兩個標準才能享受福利,在跨境福利仍未普及的情况下,若香港青年到大灣區發展既未能享受內地福利,也未能享受香港福利的話,其北上發展的意願及興趣毫無疑問會大打折扣。

福利是人才流動的重要配套

粵港澳大灣區着重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筆者認為人流是當中最重要的,而福利是影響人流的重要因素。如果大灣區沒有完善的福利配套,會降低人才往返大灣區發展的積極性。

完善港人的跨境福利及內地教師資格等措施,能鼓勵港人到內地發展,為他們提供多一個出路及選擇,將個人事業發展與國家的發展機遇融合起來,是極具意義的「搭台搭梯」。我們期望繼續推出類似措施,而個別可先在大灣區實施,再逐步推行至全國。只要港人能與內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內地較大的機遇及發展空間自然能吸引港人到當地發展。這比鋪天蓋地的官方宣傳來得更有意義。

作者何建宗是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召集人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 (2019年1月25日)

圖片來源:https://m.jiemian.com/article/2774764.html?spm=smpc.content.content.1.154699200012217D5j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