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宗 : 普選不是香港政治制度的唯一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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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世界絕大多數的憲法都只訂明當地的選舉制度內容和改變制度的門檻,因為作為政治制度重要組成部分的選舉制度,它的有效運作和穩定性至關重要。而香港基本法是極少數憲制性文件對選舉制度的演變定下條件和目標,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按照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普選。這體現了擁有香港政治制度決定權的中央政府,充分尊重香港市民的意願。普選條款在澳門基本法就沒有出現。

  可惜,中央的善意換來香港無休止的爭論。有關選舉制度的爭議困擾香港幾十年,是中央和特區關係不和諧的根源,也是香港社會內部撕裂的最大源頭。

  毒害甚深的「普選欠債論」

  香港反對派有一個普選的「三段論」:首先,普選是所謂「基本人權」。人民有權以一人一票選出特首被視為天經地義的事。這當然是不對的,每個地方都有它的特殊情況和制度,把普選跟自由平等法治這些崇高價值相提並論,而不是把它作為促進管治的手段,本身就是有意誤導。第二,香港的各種問題都源於政制「不民主」和沒有普選;第三,沒有普選的原因是中央沒有信守基本法的「承諾」。

  我把這種思維稱為「普選欠債論」:反對派覺得普選是中央對香港的「欠債」,是一個承諾多年但未償還的「債務」,這明顯沒有尊重中央對香港政治制度的主導權和決定權。這種普選欠債論為害甚深,某種意義上,上次政改討論有所謂「袋住先」的說法,也是這種「欠債論」的反映。而2014年的非法「佔中」和2019年的黑暴動亂,與其說是香港社會矛盾的集中爆發,不如說是這種經年累月的「普選欠債論」引起的極端行為表現。

  普選絕對不是香港政治制度的唯一目標。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可以從前草委會主任姬鵬飛先生在基本法1990年頒布時的說明中理解。這份名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及其有關文件的說明」的權威文件,在政府基本法網站可以下載,可惜認真細讀的香港人寥寥可數。文件提到香港的政治制度應該要「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既保持原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漸進地逐步發展適合香港情況的民主制度」,而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是「既相互制衡也相互配合」。

  由此可見,普選雖然在基本法第45和68條列明是最終目標,但不可以理解為香港政治制度的唯一目標。事實上,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一直是中央堅持的原則。因此,雖然2007年的人大決定認為在行政長官實施普選以後可以實行立法會普選,但立法會普選與廢除功能組別是否畫上等號一直沒有定論。

  眾所周知,香港的實際情況到了2019至2020年已經發生重大變化,行政立法關係不是相互制衡和相互配合,而是已經走向極端甚至是懸崖的邊緣。立法機關不是制衡行政機關,而是不惜一切癱瘓行政機關施政。因此,強調「愛國者治港」作為根本原則,而不是以政治觀點或者個別界別利益作為劃分標準,是非常必要的,體現了堅守「一國兩制」的底線思維。

  香港過去花大量精力在政治爭論當中,民生、經濟以至深層次問題被置之不理。例如,政改和普選議題都是行政長官、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的「必答題」,香港的社會民生和長遠規劃卻無人問津。可以說,一屆政府的五年任期內,從準備、諮詢、爭論和爭取通過政改耗費了超過一半時間,換來的,是香港內部日益嚴重的撕裂,和滋生反對中央以至「本土」「港獨」思潮。

  這次全國人大為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一錘定音,把爭議了幾十年的議題解決,我覺得是香港發展的里程碑也是「一國兩制」發展的里程碑。過去不少人包括部分建制派人士,在社會已經嚴重撕裂,明知立法會不可能通過的情況下,還說要「重啟政改」,其實質是要中央改變 8·31決定。

  香港管治人才存三大問題

  這次3·11決定一錘定音,可以讓香港社會真正聚焦解決深層次矛盾,把香港人最關心的題目,從選舉政治變成地方管治,包括更關注產業的發展、貧富差距、社會流動不暢、跟內地的融合,還有政治人才的培養等重要問題。這肯定對香港未來的發展,和「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有好處。

  關於未來的選舉制度,我覺得在「愛國者治港」原則得到全面貫徹以後,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培養愛國者,培養德才兼備的政治人才。香港政治人才有三大問題,第一是數量不足,第二是年齡偏大,第三是來自基層的偏少。現時香港立法會議員的平均年齡是56.8歲,70歲以上的有6人;如果只計算功能組別的話,平均年齡達62.7歲,年齡最大的十個議員有八個來自功能組別。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平均年齡65.9歲,65歲以上有11人,70歲以上有7人,佔所有議員接近一半。特區主要官員相對年輕,但平均年齡也達到59歲。

  重組和賦權選舉委員會是這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核心。選舉委員會以行業專業界別為基礎,可以達到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和均衡參與的目標,平衡直選的民粹主義傾向。但由於行業的領袖都是論資排輩,能夠被推舉的很少會是年輕人,基層人士也難以參與各個行業專業的協會。因此,在改革原有選委會界別和新增界別的同時,應盡量增加年輕人和基層人士的參與。新的選委會的第三組別,由「勞工、社會服務和宗教」調整為「基層、勞工和宗教」,表明對基層人士的重視,是值得支持的。越多基層人士能夠進入選委會、立法會以至特區政府,香港深層次問題才更有機會被解決,各種福利和紓困措施才能更對症下藥,不至於離地!

  此外,在選委會組成方面,我希望以後可以有一些新的界別,包括更多青年界別和智庫界別。香港從事政策研究的人數不多,但一直為香港社會、特區政府和中央出謀劃策。選委會除了推舉較大比例立法會議員,也會提名所有立法會議員;智庫人士參與選委會可以讓立法會參選人更重視宏觀政策研究,更多胸懷「國之大者」而不是「光喊口號」的政客參選,對香港長遠發展有利。

原文載於《大公報》 (2021年03月21日)

作者是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創辦人兼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