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宗:推動兩地法律合作更上新台階

Henry Ho: HKSAR govt tasked to enhance 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Edmond Sy: HK’s future role in national development

近日,律政司宣布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以深化大灣區便利惠民的互利合作及推進大灣區發展和建設。這無疑進一步加強了香港與內地的法律合作,是支持大灣區持續發展並推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積極舉措。
眾所周知,在「一國兩制」下,內地與香港的法律制度存在許多差異。香港是中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法律制度以普通法輔以成文法為基礎。而普通法最獨特之處是依據司法判例制度,且不限於取自單一司法管轄區的判決,而是可以納入所有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案例。這與內地大陸法系色彩濃厚的法律制度截然不同。在這種差異下,兩地的法律合作自然有許多不銜接的地方。過往,由於兩地規則和處理方式都不盡相同,這在實際操作上就衍生出許多問題。例如,法院裁決問題上,即使拿着香港法庭的有效判令,也不能直接在內地執行有關裁決,而要待內地法院接受判令有效,才能執行相關程序。客戶和律師或需要增加成本和時間去解決,不利於充分發揮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優勢。
令人欣喜的是,近幾年隨着香港與內地──尤其是大灣區內地城市──在金融、航運、法律、工程、醫療等多方面都往來頻繁,跨境法律事務的銜接越加完善。2019年11月6日中央就推進大灣區建設公布16項政策措施,惠及香港市民及便利不同界別到大灣區發展,其中就包括放寬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香港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和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等限制。2020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正式宣布將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展開試點項目,容許香港的法律執業者在通過考試,並取得相關律師執業證書後,可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甚至成為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2021年1月30日,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成功舉行;2022年,首批21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獲頒執業證。
「大灣區專責小組」角色重要
上月宣布成立的「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無疑是兩地法律合作的一大進展,將進一步推動香港與內地的法律制度銜接。如今,在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支持下,香港正穩步邁向實現「八大中心」定位的目標,尤其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這一重大定位。從成員上來看,新成立的專責小組由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領導,成員由法律業界、學者、商界、內地港人代表及律政司代表組成。其中,8名非官方代表包括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帥夫、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及助理院長習超、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朱國斌等,可謂陣容鼎盛。
從小組定位及職責上來看,專責小組主要會就推廣和善用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提供意見和協助,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便利惠民的互利合作及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和建設,其職權範圍包括:為促進香港與大灣區其他城市法律實務接軌、就加強香港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司法協助等提供意見,並就設立解決大灣區爭議的線上調解平台建言獻策,推動大灣區內的法律科技應用等。雖然小組職責多側重「顧問」角色,但在深化與內地就民商事司法及爭議解決等相關工作上,如何開一個好頭,找準兩地協作方向和途徑至關重要。相信在律政司副司長及多位重量級專家帶頭下,專責小組將進一步加強推動香港在大灣區及「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並加強與國際和區域之間的法律合作。
隨着兩地恢復正常通關,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進程勢必加快。我們期待專責小組的成立將助力法律業界更好把握國家賦予香港的機遇,推進大灣區內的民商互動和合作,使香港能發揮好「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更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助力大灣區的高質量發展。
作者為北京市政協委員、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創辦人兼主席

原文刊登於大公報(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