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至穎:解一地兩檢偽命題 港再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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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預計於明年第三季通車,討論多時的過關程序亦在7月25日有所定案,特區政府決定採用「一地兩檢」方案。

西九龍站的底下兩層及月台將會設「內地口岸區」,內地的執法人員將在區域內執行內地法律。

港地國家擁有 割地論不成立

「一地兩檢」方案將透過「三步走」方式制定。首先特區政府要與內地政府達成一地兩檢協議。然後將有關建議交由人大常委會批准。最後交由中港兩地政府各自落實安排。根據《基本法》第20條,中央可授予特區政府「其他權力」。因此,「一地兩檢」是完全合乎法規的。

當「一地兩檢」公布後,不同持份者對此都有很多的疑問。最多反對者質疑的是「割地」問題。可是《基本法》第7條已列明香港境內土地「屬於國家所有」,由特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及出租。是次的情況只是將地方租借予內地政府,故不存在「割地」這回事。

反對者同時認為特區政府藉機「割地」給內地政府,開展「割地」先例,讓發生如佔中等暴亂時可以立即將該地租予內地政府,以內地法例拘捕參與者。可是香港是法治之都,特區政府對任何事情都是依法處理,並非隨便說一句便可將土地租出。因此,認為大家對此毋須多疑。

有部分反對者亦擔心實施「一地兩檢」後,香港部分範圍內將會實施內地法律,倘若在內談及六四、展示《零八憲章》或舉行政治活動等將會因觸犯內地法律而被檢控。可是,當市民身處內地口岸或高鐵車廂時,明顯是位於內地管轄範圍,跟身處羅湖、落馬洲等口岸無異。在這些地方需遵守內地法律並不難理解。而且內地的執法人員只是在「內地口岸區」內執法,因此並無違反《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並非有意在範圍內擾亂秩序人士根本毋須憂慮。

內地人員執法 保障乘客安全

另一個爭論點是內地執法人員可行使的權力。倘若特區政府不容許內地人員在特定區域有全面執法權將會導致兩大保安漏洞。第一,這樣有機會令更多偷渡者來港並申請免遣返聲請;第二,有人可能會故意在關口挑戰法律。倘若激進分子在月台或列車發動恐怖襲擊,執法人員不配備武器及沒有刑事拘捕權等是十分危險的。我們不可以在事情發生後才檢討不足,必須防患於未然。

讓內地執法人員有全面執法權背後目的是為了保障國家及乘客的安全,畢竟這兩件事對政府來說是最重要的考慮。

實際上,實行「一地兩檢」是不可避免的,否則便會失去高鐵的高速優勢。倘若實行「兩地兩檢」,所有乘客都要落車過關,列車會耽誤時間在等待上。高鐵需要一定的距離加速才可以達到最高速度。假如在進入或離開香港段便要停下來,高鐵根本沒有足夠距離加速。在這樣的情況下,乘客到深圳乘搭高鐵可能會更快。可見「兩地兩檢」會令香港段完全失去其意義。

筆者認為無論在經濟層面及法制層面,「一地兩檢」都是合情合理的。有關「一地兩檢」的爭論,有不少是偽命題。事實上這措施並非如大家想像般像洪水猛獸一樣。

港府提供措施細節 釋除疑慮

話說回來,不同持份者對上述的憂慮全都是來自恐懼,對中央政府的不信任,對內地的執法及司法制度沒有信心。可是,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一直以來中央政府也希望香港能有更好的發展。而且「一國兩制」在香港高度彰顯下,香港依然有着自己的優勢,例如法治嚴明及其舉足輕重的國際金融地位等。香港在粵港澳大灣區、一帶一路的國家大策略上,依然佔據着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情在理上,中央根本沒有任何理由要破壞一國兩制。

回歸20年以來,在中央的帶領下,香港順利渡過了金融風暴、非典型肺炎、金融海嘯等重大危機。是次高鐵通車將會讓香港與內地有更緊密合作,這是香港經濟再次起飛的重要機會。

雖然政府表示高鐵「一地兩檢」是將深圳灣港口岸的情況倒轉過來,原則上並無區別,可是筆者對此說法有一定的保留。是次特區政府是把香港管理範圍租借與中央政府,在特區政府原來管理的範圍內有內地人員執法,這是「一國兩制」之下的全新產物。不同持份者對「一地兩檢」的憂慮不可能一下子消除,但特區政府能提供更多的措施細節,讓他們釋除疑慮,使各黨派均能一同為香港的未來經濟發展着想全面支持「一地兩檢」的安排。

作者是一國兩制青年論壇理事、香港廣東青年總會常務會董
原文載於 《經濟日報》國是港事版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