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文鋒:政府應思考如何支援電競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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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財政預算案是林鄭月娥政府第一份預算,因應新政府理財新哲學,市民都對財政司長如何運用大量盈餘有很大期望。當然是否全民派錢成為大家焦點,但除了當下還富於民的分配方法外,如何投資香港未來才應是新一屆政府投放資源的重點。

一般描述香港經濟都提出四大支柱,即貿易及物流、金融、專業及工商業支援服務和旅遊。這四大支柱佔本地產值雖然在比例上有所回落,但仍穩佔五成半,遠超其他產業。由董建華的中藥港及數碼港,到曾蔭權六大優勢產業,再到梁振英重點推行的創科,產業多元化一直是港府在回歸後的重要目標。然而基於不同原因,似乎仍流於口號,即使上屆政府為了創科而專門成立一個局,成效仍不顯著。

近期電子競技成為熱話,內地、台灣及鄰近國家均積極發展,而2022年杭州亞運亦承認電子競技為正式項目,可見電競在亞洲的影響力愈來愈大。然而對於發展電競,預算案卻只有一段輕輕帶過,而發展電競產業的方法卻是撥款一億元予數碼港提供比賽場地及人才培訓。先不論數碼港地點偏遠及交通不便,但要發展一個產業,一億元是否足夠?現時業界的問題是否比賽場地不足?司長似乎仍未將電競視為一個產業,而僅僅將其看成是競技比賽項目。

電競並非只是比賽

一般人眼中電競就是培養選手及舉辦遊戲比賽,但電競不僅是比賽,更重要的是一個產業:由一開始的遊戲開發、銷售、營運,到中期培養選手及舉辦比賽,再到後期有更專業的硬件配套及評述,及至漸漸發展出「粉絲群」而推出不同周邊產品,每一環都是潛在商機。但在整份預算案中,除了給予一億元予數碼港外,卻看不到港府有什麼計劃扶持這一新興產業。

現時電競主要控制權在遊戲發展商,今天最熱門的競技遊戲都並非來自香港。即使政府不斷加大資源舉辦新比賽,最終也只是為他人作嫁衣裳,餵飽了其他地方的遊戲發展商。即使政府沒有資助,本港也有不同類型電競比賽,由最多人玩的一線遊戲到剛發展的二三線競技遊戲都有。當然筆者並不反對讓數碼港也加入成為新的電競地點,但很明顯今天電競發展不在缺乏比賽地點。

香港除了缺乏遊戲代表作外,港府不承認電子競技為體育項目也是基本問題。為什麼一億元要給予數碼港?因為港府沒有任何一個部門管轄電競發展,這亦影響香港派代表到外國參加比賽。舉例來說,香港電競統籌公司2013年曾希望派隊參加亞洲室內運動會,先後向多個政府部門申請後,卻因沒有部門負責最終未能派出運動員參賽,甚為可惜。而這個情况到2018年仍沒有任何改善。

主要阻礙非缺乏比賽場地

電競發展的問題並非缺乏場地舉辦比賽,而是沒有本土出品的遊戲來舉辦一級電競比賽,使電競缺乏產業化根基;第二是政府不肯承認電子競技為體育項目,沒有部門專責跟進電競發展。早於2003年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已將電競列為體育比賽項目;而台灣立法院則在去年11月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將電競產業納入運動產業,享受各項體育產業的支援。

在政府承認電競為體育項目前,除了舉辦比賽外,預算案其實在財政上也可在其他方面支援電競產業。以南韓為例,早在1999年已成立遊戲支援中心,政府每年補助逾1.3億港元,支持有研發能力的遊戲公司。而台灣則更進一步,市民參與或觀看電競賽事,或購買台灣製的相關產品時可獲扣稅。

國際奧委會在2017年第六屆奧林匹克高峰會曾發表聲明,指電競具有競爭性,可被認為是一項「體育運動」(sporting activity)。而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去年亦發表了《電競:香港下一個經濟增長板塊》報告,指香港有自身優勢可以發展電競產業。體育界漸有共識,認同電競作為新興體育項目,而香港亦有自身優勢發展這個新體育產業,如果政府仍裹足不前,只會再次錯失發展機會。這次預算案投放的資源絕不夠發展電競產業,希望政府可重新思考如何在政策及財政上支援電競,免得又再錯失良機。

作者是一國兩制青年論壇理事、屯門區議員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 (2018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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