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宗:港須融入「兩個大局」 減辣才能留住人才

本智庫成功舉辦“相聚一刻——深圳(龍華)-香港合作趨勢下的產業發展機遇”工作坊
Henry Ho: Reinvigorating Hong Kong’s nightlife with practical measures

行政長官李家超即將於10月25日發表任內的第二份《施政報告》。回顧過往一年,香港成功克服疫情困境,重新出發;特區政府採取具體措施提升治理水平,增強發展動能,紓解民生壓力,並凝聚社會共識和力量。作為香港的民間智庫,「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已就《施政報告》建議提交政府。本文主要探討其中兩個方面,一是如何更好融入國際大局,二是如何以印花稅「減辣」作為留住人才的工具。

國家國際兩個大局同樣重要

作為國內大循環的參與者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的促成者,香港肩負着雙重使命。一方面,香港須要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加強與內地的貿易、投資和創新合作,促進更緊密的區域經濟一體化。香港可以成為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橋樑,推動更多內地企業參與國際市場,共享全球經濟機遇。同時,香港要加強與內地在科技、金融和教育領域的合作,促進知識和技術的交流與創新。

另一方面,香港更要積極融入國際發展大局,充分發揮其獨特的制度優勢和國際化環境,促進國際貿易和文化交流。這在我國近年備受歐美各國打壓甚至制裁的大環境下,至關重要。香港擁有普通法的傳統、自由開放的金融和貿易市場,專業服務位居世界前列。應該說,國家和香港特區愈受外部勢力打壓,所謂「去風險化(de-risking)」和脫鈎的調子唱得愈高,香港愈發要強調和發揮自身的制度優勢,其中吸引外來人才來港或者「回港」,應該是當今「搶人才」政策的關鍵。

特區政府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冀吸引世界各地具備豐富工作經驗及高學歷的高端人才來港發展,包括全球百強大學並具有工作經驗的畢業生。截至今年8月,「高才通」已接獲逾4萬宗申請,批出超過3萬宗。從數字上看,吸引來港的「高才」數量可說是超出預期。

但從實際成效看,吸引的是否都是香港所需的人才?他們是否真正有留港發展意願,還是只把「高才通」當成「旅遊簽證」?這則要打個問號。據入境處資料,「高才通」獲批申請人有近95%來自內地,來自加拿大、美國和澳洲的各只有一兩百人【表1】。如此不平衡的人才分布實在難以支撐香港的國際化發展及實現「八大中心」目標。這還沒有包括普遍認為更寬鬆的「優才計劃」的獲批內地人士。

外國人才不足 影響各行各業

吸引外國人才回流不只是一個良好願望,更不只是金融行業的問題,而是跟各行各業息息相關。例如尤其經過三年疫情,香港流失不少外籍人士。根據教育局最新數據,公立中學外籍英語教師(NET)流失率由2018/19學年的8%,逐年攀升至2021/22學年的16%,4年間翻了一倍。據了解,國際學校的外籍教師流失也十分嚴重,對香港成為國際教育樞紐有不良影響。此外,諸如高端餐飲、高等教育、文化藝術、創科,還有工程建築界等專業,香港也急需更多中青年的外籍人士參與。

因此,特區政府應審視「高才通」審批標準,並訂立海外人才指標,以確保吸引到更多具有不同領域專業知識和經驗的國際人才。同時,政府應在宣傳推廣上改變「重內地、輕海外」的局面。歐美各國經濟普遍不景氣,香港則面臨各行各業各階層勞工不足,吸引25至40歲的海外人才來港,應該是當務之急。特區政府須積極動員駐海外經貿辦事處、本地大學及在港外國商會,共同推廣香港作為國際人才的理想目的地,並提供更多的社區支援服務,幫助國際人才及其家人更好地融入香港社會。

吸引外籍人士來港,除了減低他們留港發展的限制,也應便利其在大灣區發展。目前,持有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前往大灣區內地9市洽談業務、任職工作的,可獲批2至5年內的簽證或居留許可。為進一步促進大灣區人才流通,特區政府可加強與廣東省政府溝通,將此類簽證申請的適用對象擴展至在港定居的非永久居民外籍人才,盡可能便利他們到大灣區發展。

「減辣」以留住和吸引人才

想要留住人才,除了「樂業」,更要令其「安居」。香港住房成本常年高居全球前三,更曾連續四年穩居榜首,令不少人才望而生畏。對於許多新來港人士,難以置業的其中一個原因,便是需要繳付高達30%的額外印花稅,包括15%的從價印花稅及15%的買家印花稅。近月有眾多要求特區政府「減辣」的聲音,包括「先免後徵」額外印花稅,還有放寬本地居民的各種「辣招」措施。前者是指,非永久居民跟永久居民一樣,第一套房子免徵30%額外印花稅,但如果他們在得到永久居民身份前售出,則需要補交。這些措施對於提振樓市也許有短期作用,但這基本上給予非永久居民與永久居民同等待遇,大幅模糊兩者的分別,恐怕難以為市民所接受。

筆者認為,「減辣」應該作為留住人才,鼓勵他們安居樂業的政策工具,而非純粹為了提振樓市。香港有不少居住超過四五年但仍未考慮是否成為永久居民的人才。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的成為永久居民可退還印花稅的措施是正確的第一步。但如果我們要加大力度,讓他們有更大的信心留港發展,「居港年期遞減印花稅」是一個可行的方案。

現時,非永久居民面臨兩個15%的額外印花稅,分別為15%從價印花稅和15%買家印花稅。筆者建議,豁免他們的從價印花稅,只徵收因其身份而須繳交的買家印花稅,而稅率應該隨居港年期遞減。其中,對居港兩年以下的人才,徵收全額15%買家印花稅;對滿兩年但低於四年的人才,徵收10%;對滿四年但低於七年的人才,徵收5%;而一旦滿七年,則可按現時政策申請退回額外繳付的買家印花稅【表2】。

新措施既能保留永久和非永久居民的區別待遇,防止投機炒賣;同時以遞減額外印花稅的方式,鼓勵接近居港7年的人士在港安居樂業(如果計及一手樓宇的樓花期,更可鼓勵這批人士提早置業)。這一創新政策的核心理念,是把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身份的二分法概念改為階梯式的漸進概念。這也許可以作為特區政府其他政策改革的參考,對於長遠吸引海外和內地人才來港留港,並更好融入香港社會是有積極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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