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少華:林鄭訪歐 提升香港在中歐合作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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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至25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開展了為期長達11天的訪歐行程,先後到訪比利時、歐盟機構、法國及德國。實際上林鄭上任特首以來已先後多次訪問英國、瑞士等歐洲國家。但與此前的外訪相比,特首此次訪問持續時間長、訪問國家多,內容安排亦相當豐富,卻似乎沒有引起香港社會足夠的關注和討論。

如果仔細考察林鄭上任特首以來的外訪,可以發現其足迹主要集中在兩個區域:東盟和歐盟。其中,出訪歐洲國家的次數尤其多。考慮到林鄭在首份施政報告中提出要發揮「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優勢,建立更加積極的對外關係,這也並不奇怪。東盟是香港近鄰,與香港關係向來密切。歐盟是香港第二大貿易伙伴,歐盟國家從近代以來就同香港保持緊密聯繫。東盟與歐盟國家都是「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參與方,因此從融入國家發展戰略角度看,林鄭訪歐有非同尋常的意義,是以「香港所長」配合「國家所需」的重要舉措。林鄭也在以實際行動踐行「更宏觀地為香港謀出路」的承諾,這個「宏觀」就是既要背靠祖國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又要面向世界,引領國際化的步伐。

今年是中歐建立全面戰略伙伴關係15周年,也是中歐首腦峰會機制成立20周年。林鄭訪歐後,第七次中歐經貿高層對話在北京召開。這也許只是巧合,但林鄭訪歐至少在客觀上提升了香港在中歐關係中的角色,而這個角色在香港回歸中國之後並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在促進國家對外關係方面,一灣之隔的澳門通過「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極大地提升了澳門的國際地位及在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上的平台功能。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香港,與澳門相比,反而顯得步調緩慢乃至無所適從。這也是為什麼林鄭在首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要更積極有為,擔當「促成者」和「推廣者」角色,用好《基本法》的特區自治權,拓展香港對外關係。

林鄭此次訪歐有3個主題貫穿始終,即一帶一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及自由貿易。而在這3個領域,香港都可以為促進中歐合作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3個領域香港可發揮更積極作用

首先在一帶一路建設上,香港可以發揮熟悉國際規則的優勢促進中歐合作。歐洲作為一帶一路倡議的終點,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歐洲國家對一帶一路倡議總體上持開放積極態度,但是近年來對一帶一路倡議的疑慮也有所上升。歐洲疑慮的焦點之一,就是一帶一路倡議是否符合國際準則和規範。隨着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願望更加迫切,對歐投資也急劇增加。但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願望與歐洲對國際規則的關切之間仍然存在一定鴻溝,而香港則可以也應該在彌補這個鴻溝上扮演更積極角色。

在這方面,比雷埃夫斯(Piraeus)港口項目就是一個很好案例。雖經歷過波折,但比雷埃夫斯港口項目最終成功運作,並成為一帶一路倡議在歐洲的旗艦項目。應該說,比雷埃夫斯港的控股公司中遠集團的香港上市背景功不可沒。雖然中遠是國企控股,但其香港上市背景也意味着相對的獨立性和良好的治理標準,這增加了其在公開招標過程中的可信度和吸引力。比雷埃夫斯港口的案例也啟發香港更好地發揮規則優勢,促進一帶一路項目在歐洲落地及中歐在一帶一路建設上的合作。

其次,香港不僅可以充當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橋樑,也可以作為「引進來」的橋樑,促進歐洲國家和企業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目前國家正在籌備出台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在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大灣區規劃不僅事關粵、港、澳三地協同發展,也關乎國家構建全面開放新格局。因此,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意味着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這離不開歐洲企業的參與。

作為中國最開放的國際化都市,香港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和國家開放格局中都扮演獨特角色。香港可以利用其優異營商環境繼續吸引歐洲企業落戶,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隨着港珠澳大橋和廣深港高鐵啟用,大灣區內人流和物流將得到極大改善,但仍面臨不少制度上的障礙。作為世界上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區域組織,歐盟在制度整合和創新方面有豐富經驗。香港擁有中西合璧的體制優勢,應主動思考和借鑑歐盟經驗,成為大灣區建設的「制度創新者」。

最後,香港可以成為中歐自由貿易協定的「促成者」。香港是一個自由經濟體,也是自由貿易的堅定支持者。在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背景下,香港自由開放的傳統也讓林鄭在布魯塞爾受到普遍歡迎。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及歐盟貿易專員Cecilia Malmstrom均表示讚賞香港支持多邊貿易體制,並期望與香港共同推廣全球自由貿易帶來的好處。作為世貿組織成員,香港可單獨與其他成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但香港似乎並沒有很好地利用這種優勢和潛力,引領和帶動中國內地的自貿體系建設。在中國東盟自貿區成立7年後,香港才於2017年與東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落後中國內地簽訂自貿協定的步伐。但是在與歐盟簽署自貿協定方面,香港有望成為「先行者」和「促成者」。

中歐自貿談判 香港有望先行一步

歐盟目前正與中國開展全面投資協定談判,儘管中國提議同時開展自貿協定談判的可行性研究,但歐盟堅持在全面投資協定簽署後再考慮自貿協定。考慮到目前中歐之間存在投資審查和市場准入等較有爭議的問題,中歐自貿協定談判仍是一個較長時間的預期,而香港則有望先行一步。目前新加坡、韓國和日本等亞洲發達經濟體都已同歐盟簽署自貿協定,理論上香港與歐盟簽署自貿協定的可行性也較高。

如果香港能盡早同歐盟開展相關磋商,先於內地簽署自貿協定,相信也將對中歐自貿協定談判起到示範和推動作用,並藉此鞏固香港在促進中歐合作中的地位。

作者是廣東國際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一國兩制青年論壇理事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 (2018年07月04日)

圖片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