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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在本月初公布取消《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即香港人日後到內地工作毋須再辦理「就業證」。此舉對眾多港企派員到內地工作帶來便利,節省了不少手續,員工亦可享與內地人同等的國民待遇。對青年創業者到內地發展,更是極大的方便。

現時在內地工作的港人,可以分成三類:大型企業派駐內地的高級管理人員、中小微企和初創的經營者或合夥人,以及內地企業聘請的香港人。

對中小微企幫助大

對大型企業派駐內地的管理層,主要來自製造、酒店管理、物業管理和建築等行業,「就業證」的申請一般由公司同事處理,對他們的影響不大。不過,對中小微企和初創的經營者或合夥人而言,過往「就業證」的要求,卻對他們帶來一些不便。他們大都把精力集中處理業務之中,很多時候難以分身處理額外的文件,要擠出時間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處理就更困難。

內地企業直接聘請香港人,屬於當中的少數。試想像某內地企業的老闆或人事部主管,職缺有兩個合適人選,二人的資歷能力沒有太大差距,要求待遇也差太多,分別是內地人和香港人,究竟需要有多大的動力驅使你花工夫為港人申請就業證呢?雖然過去就業證的申請不算繁複,但對內地企業而言,聘請香港人就需要額外工作,除非有必須聘請該港人的理由。免除就業證的要求,將大大提高港人於內地獲聘的機會,不怕被原聘用公司困住,轉職亦變得容易。

降內企聘港人阻力

隨着港珠澳大橋和廣深港高鐵等大型交通基建的落成,粵港澳大灣區的政策落實,陸續會有更多香港人移居大灣區內城市,在該等城市工作、就業、就學。免「就業證」的安排,將會有更多香港人才到大灣區各城市發展。然而,香港人到內地生活發展,還有很多關口需要衝破,有賴個人、企業和政府多方面的配合。

內地的稅制相對香港的複雜,對於習慣自己處理稅務的香港打工仔而言,內地稅制已像迷宮,若是兩地也有收入的話,更是歧路亡羊。現時港人一年內在內地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183天,那便需要繳交內地的個人所得稅。

兩地稅務負擔沉重

內地所得稅計算方法是「(當期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期境內工作天數÷當期天數)」。稅款是每月收取的,稅率是5%至45%,視乎薪酬水準而定。若港人在內地工作超過一年但不滿五年,在內地收取境外所得部分,也需要交付內地稅款;若在內地工作超過五年,連同在境外收取外所得部分在內所有收入,也需要交付內地稅款。同時,港人亦需要每年向香港稅局繳交薪俸稅的。雖然可以向香港稅務局申請把內地稅項部分入息豁免徵稅,但稅務肯定比只在香港工作為高。

在內地工作的香港人,面對繁複的兩地計稅安排,或許需要找會計或稅務專業人士協助。現時有不少香港會計師在內地開設代表處,但他們的服務對象多為在香港有業務的內地企業,要找到為個人服務的會計並不容易。當有需要同時繳交兩地稅款的港人漸多,理應會有公司看準這市場,提供服務。此外,我們當然希望兩地政府能提供簡便適切的協助,讓我們輕易處理兩地稅務。

子女教育成為難題

港人移居大灣區居住,其中一個阻力是來自子女的教育安排。內地的教育制度與香港不同,若於內地就學數年後回港,會出現銜接的問題。現時深圳市設有港人子弟學校及港人班,算是一個旋轉門的選擇,保留回港升學的機會。另一個選擇是國際學校,可是國際學校的學制與香港本地學制也不盡相同,回港後也只能入讀香港的國際學校。

大灣區各城市也有不少優質的學校,也歡迎定居在當地的港人子女入讀。若以小朋友就近上學作為原則,也是不錯的選擇。可是現時每一個城市就港人子女入學的要求也不是完全相同,廣州市的民辦小學和初中,並沒有戶籍的限制,深圳市和東莞市就需要父母一方有定居、就業、經商的證明,並有繳納社保的要求。

面對着各地不同的要求,有子女的港人選擇到大城市發展前,或許需要在營商環境以外,再多一重考慮。隨着大灣區內城市的香港人口越來越多,各地政府應配合開辦更多港人子弟學校或港人班,讓港人可以更安心在內地發展。再進一步,港人班的師資要求、課程內容,若能有香港政府教育局參與諮詢制定,將更能讓港人接受。

調節港人社保政策

香港人在內地工作,也面對購買社會保險(社保)的問題。社會保險又被稱為「五險一金」,主要項目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現時內地的就業人口基本都有參與社保,費用由勞資雙方合力支持,大約佔了個人月薪的三成以上。但並不是所有社保的內容,也是港人需要的,例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未必是所有在內地工作的港人,也會在內地城市退休,失業時或許會移居至其他城市或返回香港,這些保障對港人而言,是無需要的。長遠而言,或需要設立「內地工作港人的特別社保」,針對港人需要設計內容。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將會創造大量機遇,未來各個城市之間的交流會越來越多,長期定居內地城市的香港人亦會增加。大灣區內不少企業也希望能吸引富國際視野的香港人才,協助企業「走出去」拓展海外業務。企業和政府需要為香港人以至其他海外人才,提供良好的就業、居住和生活環境,吸引他們為大灣區發展出力。取消「就業證」是關鍵的一步,期待很快有更多的便民措施出台。

作者是廣東省政協委員、香港廣東青年總會副主席、一國兩制青年論壇理事
原文載於《大公報》專欄《至誠穎評》 (2018年8月10日)

圖片來源: http://www.takungpao.com.hk/finance/236132/2018/0810/200410.html